2023年1月29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文明社区(小区)的决定》,自治区100所学校获得自治区文明校园称号,巴彦淖尔市5所中小学获得荣誉,第二中学榜上有名。

2023年5月5日旗委宣传部对获得新一届自治区精神文明创建荣誉进行集中授牌仪式。第二中学何英书记、政教处范龙主任、张峰副主任、政教处李志荣老师共同参加了本次授牌活动,范龙主任在大会上发表了获奖感言。

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由自治区文明委评选命名表彰,是评价一所学校在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建设、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型荣誉称号,也是衡量一所学校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学校一直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全校上下共同努力,把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内涵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第二中学将以本次获评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为契机,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文明校园建设成果,不断深化学校内涵发展,丰富学校育人功能,提高办学综合竞争力,奋力谱写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